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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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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2、本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录用、评选先进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4、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资格条件、名额等事项;
5、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6、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7、林业社会化生产要求公开的内容,但保密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
(二)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内部其他事务。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形式
1、公示栏公示
2、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单、标语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对关系民主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事前公示制度。
(二)公开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度
由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公开。
四、投诉举报
为了确保林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和内容不实的公开事项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72-8395226-8009